第三十节:拿用户的现金退赔用户的话费
《外来媳妇本地郎》有一个这样的情节:啊牛拿啊祖七万元,就用七万元的洗脚票归还,移动干的事与故事里的事情参不多。
2006年4月5日、12日、15日、18日、20日、5月8日、12日、17日、6日、6月9日、21日分别以欠费为由停止笔者13903022959的呼出。笔者向移动交涉没有欠费,移动答复系统是显示笔者欠费,就是不给笔者开机。笔者为了号码的正常通信只能先向移动交纳相关的费用开通通信服务,后起诉。
2006年7月,移动把多收笔者的2000多元话费退还笔者的账号。据其它同样遭遇的用户反映,移动会在法庭上辩解钱已退还笔者。笔者要求移动返还现金。移动称是多扣的话费就返还话费。
好一个多扣话费就返还话费!假如不是你移动以欠费为由停机,我们还要交纳这么多话费吗?我们没有理由在你的账号存放这么多钱;一分钱话费也是一分钱的现金,你多收的应按现金退回我们,我们要的是我们的血汗钱而不是“洗脚票”,是否要洗脚是我们自愿,无需你强迫我们。移动不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九条,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四条:“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行为:(三)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有偿服务;”
各位请注意移动的这个逻辑,它凭着银行托收的规定,可以从用户的账号中扣取无数钱(比如1万),然后它可以称是多收用户的话费而退回用户的话费。笔者不得不佩服移动在吃用户上的精打细算,分厘必夺。
心情: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