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过街老鼠的梦网公司
用户对移动最不满意的就是霸王条款,代收费是霸王条款的一种形式,当前用户最厌恶的问题是梦网业务问题,梦网业务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梦网业务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的原因如下:
1、短信骚扰。
垃圾短信响声总会让正在工作或享受生活的用户不自觉地查看,又无可奈何地删除这此垃圾短信。用户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垃圾短信,这些垃圾短信的内容无非是商业广告和刑事诈骗。其中,刑事诈骗是政府打击的重点,现在已极少出现了,商业广告绝大部分都是梦网公司发送的。如果没有梦网公司发送的信息,用户的手机接到的短信会特别干净,用户开心地享受高科技带给用户的方便同时不用成天为这种骚扰的垃圾短信而不快——用户既没有义务删除垃圾短信,也没有义务接收梦网公司的广告;假如是因为用户不用为接收到垃圾短信而付费,因而梦网公司就可以向用户大量发送垃圾信息的逻辑思维,也就等于可以随便打电话给陌生人。
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宣传短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用户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发短信的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用户也可以向公安局举报,请求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发送者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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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抢用户的钱。 笔者曾接到那个上市的网易公司一条短信,向笔者的手机发了一个所谓的手机邮密码,每月就收取笔者10元。有时用户手机就是收到一条短信,就被收取了一元、5角不等。这种抢钱方式,在2002年至2004年是最普遍的方式,那时候所谓网站公司转亏为盈的原因或者是一些上市公司如空中网和“TOM”有不错的业绩,梦网公司老板一夜成为千万富翁的原因,全部是借助这种所谓的业务成绩。这种强抢钱方式,无论是多么小心的用户,都会被抢钱,这是用户最愤怒的。这种强抢钱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4、不明码标价,欺骗用户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服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第七条:“电信服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题醒目。” 不明码标价,欺骗用户的交易表现类型如下: A:不标价:如030601发过来的:“女人身上有个部位,爸爸能碰两次,妈妈能碰两次,老公却一次也不能碰,请问是什么?回复数字1看答案。询02062823565 ”用户曾投诉发送后则被收取10元。 B、价格不明确:如“您申请的深圳巨鹏(9466)无限DIY业务2.00(元)/条,请重发43到9466确认生效。号码:9466,日期:06/05/19,时间:22:09”用户发送过去,马上接收到了15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和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内容的通知》,应当按一条的内容收费。 C、标价不清晰,如“寂寞难奈96098119,……(每分钟1—3元)、 “请发铃声编号到600094260”然后在哪一个小角处写上1元/条。1元/条小到需要高倍的放大镜才可以勉强看到的地步。这是违反《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第七条的。 |
心情: 一般